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
近日,我局发现有的代理机构在代理我市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中标(成交)公告内容不完整(未公开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等),采购文件未随中标、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等问题,请各代理机构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)第四十三条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)第六十九条、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﹝2014﹞214号)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执行,确保政府采购中标(成交)公告内容完整。
哈尔滨市财政局
2019年1月31日